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户口。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需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开业。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
废品回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废品回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下:1、废金属类别:废铁、废钢、废铝、废铜、废不锈钢、废锅炉、废汽车及摩托车等金属废料的回收等;
2、 废电器类别:电子废弃物、废旧计算机、废电池、电线电缆、废弃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的回收等;
3、废塑料类别:废塑料、废塑料制品和废塑料袋等塑料制品的回收等;
4、 废纸类别:各种类型的回收纸张、废报纸、旧书本、废弃纸箱等回收等;
5、 其他类别:废轮胎、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旧泡沫、废旧橡胶制品等的回收。
收废品营业执照办理如下:
1、先到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核准;
2、到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3、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去银行办理刻章,验资;
5、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去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开立银行帐户;
9、税务局注册公司购买发票。
综上所述,不同的废品回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能略有不同,以上列举的仅为常见的经营范围,具体还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废旧金属回收需要什么资质
废旧金属回收需要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户口。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需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是:先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然后提交资料,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最后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生活中有些人从事的金属回收这个职业,任何的公司在成立的时候都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这是合法经营的一个重要方式。
金属回收要办什么许可证
(一)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二)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三)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五)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法律依据: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开业。
废金属能否再回收
那人家废品回收站的人干么呢 将废金属收集起来 用金属液压打包机进行压块,然后再投炉生产,冶炼铁水,铝水重新生产,资源的重新利用哇!注册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并领取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扩展资料: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